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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9-05-17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在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学院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机构编制、岗位评聘、人才管理、人事调配、考核奖惩、培训研修、薪酬社保、档案管理等工作。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高校人事、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学院人事管理、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应的人事、人才工作条例和条规;

2.负责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等相关工作。

3.负责机构设置工作,核定人员编制和岗位数。

4.根据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需要,负责拟定和实施师资队伍培养计划和建设规划等。

5.负责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考核评聘及社会化职称资格认定的审核推荐工作。

6.负责人才调配、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项目管理工作。

7.负责接收毕业生、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负责编制外用工和待岗人员管理,负责教职工调动、辞职工作等。

8.负责教职工的考勤、考核、奖惩工作。

9.负责教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10.负责教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的管理、调整和发放工作。

11.负责教职工出国、出境审批工作,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教职工出国、出境管理工作。

12.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

13.负责人事档案管理、人事信息统计等工作。

14.对学院附中相关工作进行指导与管理。

15.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