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关于《“十三五”时期北京市属高校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计划》(京教工〔2017〕18号)中“特聘教授支持计划”“长城学者培养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等四个人才计划,根据上级要求,学院决定组织开展各项计划人选推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名额
(一)除“特聘教授支持计划”外,长城学者培养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请者均须为在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2018年8月31日前在职在岗教师和研究人员;
(二)2019年长城学者培养计划预计支持2人,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预计支持5人,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预计支持1个。
二、推选条件
(一)总体原则:
1.申报创新团队须能够带动并推进学院学科专业的整体建设,有利于在学科建设高度加强学术梯队建设,促进一批教学名师和学术骨干的成长,优化专业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2. 申报“长城学者培养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应以支撑本学科专业建设为出发点,申报项目应以“人才成长”为基点,以“科研项目带动人才的学术成长”为载体。
(二)具体原则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4。
三、推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二)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项目评审;
(三)对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上报院长办公会通过。
四、申报材料
(一)《“特聘教授”计划申请表》、《“长城学者”培养计划申请表》、《“创新团队建设提升计划”申请表》(见附件1、2、4)一式5份、支撑材料一份;以上推荐人选每人一份事迹材料,要求准确、翔实,字数在3000字左右;
(二)《“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支撑材料一份。
五、工作要求
(一)推选计划人选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系、部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从学科专业建设高度组织好本部门教师的申报工作;
(二)申报人员须认真阅读入选条件与标准,结合实际进行申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当即取消申报资格;
(三)此次申报工作时间紧张,请所有申报人员务必于2018年11月9日(周五)前将申报材料交至人事处办公室(办公楼317),逾期不候。
联系人:赵怡轩
电话:63337110
人事处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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